新闻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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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工作,规范我校网站建设和管理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直属单位信息技术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技〔2015〕1号)、《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推进教育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》(教技〔2015〕2号)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部属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》(教技厅函〔2015〕68号)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技术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教技厅函〔2016〕11号)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京政办函〔2015〕49号)等文件,以及《北京邮电大学网络域名管理办法》(校科研院发〔2015〕05号)、《北京邮电大学信息系统管理办法》(校科研院发〔2015〕08号)和《北京邮电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》(校科研院发〔2015〕12号),特对我校各级单位开设对外服务网站规范如下:

1. 我校所有对外服务网站都必须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;

2. 在学校网站群平台上统一建设的网站,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教育信息化处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;各单位自行建设的网站按要求自行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,相关材料报科研院信息化处备案,审核通过后上线运行;

3. 网站域名申请可在信息服务门户的“网上办事大厅”中进行审批;

4. 对外发布消息的网站和对内提供服务的管理系统原则上应分离部署,以减少安全隐患;

5. 所有对外服务的网站,主管单位签署安全责任书,并接受统一安排的安全检测工作;

6.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请参见www.djbh.net的测评机构推荐目录。

咨询电话:62283040-1018 马老师

信息化技术中心

2016年3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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